一
蒂姆像走进自家院落一样,轻车熟路地爬上斯诺登山。七十二岁了,关节和呼吸都在提醒他岁月的重量。他想起二十年前跟詹姆斯并肩爬山的样子——两个人从兰贝里斯山脚的石头房子出发,沿着矿工小径一口气攀上一千多米,气都不喘一口,偶尔还能小跑一段。老伙计。他在心里默默说。
爬到一处合适的角度时,太阳正好从山谷里升起来,佩里斯湖的水面被晨光照成一片浅金色的薄纱。红色的石楠覆盖的山体在阳光和薄雾里显得异常温柔。他停下来,把背包里的画具一件件摸出来,展开速写本、削好炭笔,然后像入定一样迅速沉进画面里去。在野外画了大半辈子,他早已学会如何在转瞬即逝的光里钉住自己,让手跟着山走。
风从山谷里穿上来,呜呜地响,像老友詹姆斯还坐在旁边。
兰贝里斯的风是从斯诺登山的山脊上滑下来的,经过佩里斯湖的时候会打个转,绕过村口那几棵歪脖子树,才慢慢散开。他和詹姆斯年轻时坐在山坡上,有时候一整个下午都不说话,只是听着那阵风,听着它经过不同高度时发出的不同声音——低处浑厚,高处细长,穿过石缝的时候会变成一种近乎人声的呜咽。詹姆斯说那是山在替他们说话。蒂姆没有接话,但他记了一辈子。
蒂姆画了一整个上午。快画完的时候,他放下笔,看了看画纸,又看了看对面的山脊线。风从左边绕到右边。他没有再补笔。他在石头上多坐了一会儿,让风吹过他的外套和肩背。然后他合上速写本,站起来,沿着原路往下走。腿比上来的时候更沉了。但他没有停。兰贝里斯在他脚下慢慢展开,石头房子、歪脖子树、佩里斯湖平静的水面。老地方,山和村子都没变。
二
蒂姆是在兰贝里斯长大的。母亲在他三岁那年把他留在了这里,自己再婚,改姓,去了南威尔士,有了新的家庭。他没有跟过去,那个家里没有他的位置。外婆安温·斯图尔特在兰贝里斯住了六十多年,她的房子在村子靠山那一侧的最边缘,门前的石子路一出去就上坡,再走几百米就进了山。石头砌的,屋顶低矮,外墙爬了一层苔藓,几十年没怎么变过。
他最早的记忆在利物浦。码头区一间小公寓,窗缝漏风,冬天冷得像住在外面。母亲白天在洗衣房做工,把他寄在邻居老太太那里。老太太睡着了,他在地板上自己爬。后来有人愿意娶母亲,但不想带着他一起过去。母亲做了决定,把他带回了兰贝里斯,交到外婆手里。他记得那天外婆蹲下来,摸了摸他的头,说了句什么,他忘了是什么话。自那以后他就留下来了。母亲偶尔寄卡片来,寄过毛衣和饼干。
外婆安温不爱说话。她的沉默不冷,只是省着力气,像那些在兰贝里斯山上待了一辈子的人,习惯了风的力度和石头的重量。她每天早上起床烧水煮粥,把热饭放在桌上,然后坐在厨房里慢慢喝茶。院子里种了豆角,几株迷迭香和月季。冬天火炉边她坐着织东西,有时候什么也不织,只是看着火。蒂姆小时候坐在门槛上,就能看见斯诺登山。夏天灰青,秋天锈红,冬天覆雪后轮廓反而更清晰了。他看着那座山长大,慢慢学会了辨认它的每一道褶皱和每一条沟壑。那不是刻意去学的,就像你每天看一张脸,自然会记住它的一切。
他问过外婆:“我爸爸呢?“外婆说:“他走了。"“那妈妈呢?”“她很忙,要忙着工作呢!”然后摸了摸他的头,没有再说什么。他不懂,走了就不能再回来吗?山在那里,他看山,慢慢也就不再问了。
三
兰贝里斯很小,小到所有人都知道谁是谁。蒂姆是"安温的外孙”,老师点名的时候念斯图尔特,然后抬头看他一眼。他坐在靠窗的位置,上课的时候时不时就会走神,目光落在山脊线上。作业本背面画满了山。
他没有少因为缺位的父母与一半的华裔血统而被霸凌和歧视。学校里,高他半个头的奈德和斯蒂文老远看到他,就会拉长声调叫"中国佬”、“杂种”,还会推搡他,甚至在走廊上把他的裤子拽下一半,然后阴阳怪气地大笑。 他学会动手,是在斯蒂文把他的画板推到了地上那次。那张画了一个下午的山被风吹走了。他蹲下去追那张纸,斯蒂文就从背后踹了他一脚。他站起来,转身,一拳打在他的鼻子上。事后,校长问他为什么动手打人,他解释着,背挺得很直,他只有自己可以依靠。后来那些人也渐渐不再围过来了。
外婆很少过问他学校里的事。但她会在冬天给他灌一个热水袋放在被子里,会在下雨天把一双干袜子放在他床边。他不擅长解释自己,她也不擅长提问。他们在兰贝里斯山脚下各自沉默地生活着,日复一日。
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画画,一开始只是涂鸦,后来发现,画画的时候,一切都安静下来,就一发不可收拾地扎入这个世界。外婆细心地把他带回来的速写纸收起来,叠好,放在柜子里。有一年冬天他画了一幅兰贝里斯的雪景,所有的石头房顶都盖了白,炊烟歪歪扭扭地升起来。外婆看了很久,说:“你画的是咱们这儿。“就这一句。他后来觉得,这句话比任何夸赞都更让他安心。
四
蒂姆和詹姆斯的友谊开始得很自然。坐在教室最后一排,话都不多。有一天放学走了同一个方向,第二天也走了同一个方向,后来就成习惯了,无需约定。
詹姆斯家住在兰贝里斯另一头,房子大,门前有一片修剪得很平整的草坪。他父亲是当地有些名望的人,村里人都认识。但詹姆斯几乎从来不主动提起他父亲。蒂姆注意到詹姆斯说话的时候脖子会先梗一下,像有一根线把下巴和胸口连在一起,每句话出来之前都要先拉开那道线。他以前没有注意过别人的脖子是怎么说话的,后来他注意到,身边只有詹姆斯会这样。
他们第一次一起爬山是在一个下午,走了大概三个小时才回来。詹姆斯没有说喜欢爬山,但他也没说下次不要去了。后来他们去得越来越多。
詹姆斯后来被父亲安排了婚事,对象是世交的女儿,门当户对。婚礼上,他的领带打得很正,吻新娘的时候,脖子又扭了一下。蒂姆站在台下看着,觉得这动作后有些他无法言说的东西。
后来他有了一个儿子。他在电话里告诉蒂姆的时候,有些迟疑,他说:“我有了一个儿子。“停了一下,又说:“如果他不喜欢足球也没关系。“蒂姆在电话那头听着,没有接话。他听出了那句话里的什么东西。詹姆斯和他父亲都是球迷。蒂姆说:“改天一起爬山。“詹姆斯说好。
那次上山他们走走停停。走到半山腰,他们坐下来,詹姆斯看着远处的湖,忽然说:“我有时候想,如果他不是我爸——“他没有说完。脖子梗在那里,像卡住了。蒂姆没有接话。风从他们之间穿过去。过了一会儿,蒂姆站起来,说:“走吧,还有一段路。“詹姆斯站起来,跟着他走。他再也没有提起那天没有说完的话。但蒂姆记得他站在山脊上看着远处的时候,脖子是松的。
五
蒂姆在艺术学院的第一年选了人体素描课。模特坐在教室中央,裸体,静止。周围的同学低头画着,铅笔的声音像雨落在纸上。蒂姆也画了。他画了肩膀,画了锁骨的轮廓,画了侧脸的阴影——然后停了。他画不了眼睛。不是看不到,是不敢落笔。他换了一张纸重新画,又停在了同一个地方。他站起来,对老师说:“我出去一下。“然后走到走廊尽头,靠着墙,闭上眼,心跳了很久。
他后来再也没有选修过人物画。他只报山水风景课。老师说他的笔触里有种长期的耐心,不像是在完成作业,更像是在跟山待在一起。他没有反驳。那确实是他唯一能做到的事——跟山待在一起。
他画山的时候手是活的,线条会自己找方向。他画了一辈子,画过斯诺登山的不同侧面、不同季节、不同光线,从来没有觉得重复。每座山在同一天里的不同时刻都不一样,每一天的光线都在变化。他以为山是不变的,后来才发现山一直在变,只是变的方式很慢。慢到跟一个人变老的方式差不多,一天看不出来,回头一看已经不一样了。
六
蒂姆遇到梅的时候在利兹。他刚毕业那年,在利兹找了一间小工作室,租在一栋旧楼的顶层,窗户朝南,光线很好,从早到晚都有阳光照进来。梅在隔壁的画廊做兼职,偶尔会过来看他画的山。她学版画出身,在画廊帮忙策展和布展,手上总有颜料洗不掉的痕迹,指甲缝里偶尔嵌着一点靛蓝或赭石。第一次一起去爬山是梅主动说的。她出现在利兹火车站,背了一个很小的包,穿了一双看起来不太适合走远路的鞋。
那天他们走了很久。从兰贝里斯出发,沿着蒂姆走了快二十年的那条路,一直走到山脊上。回到村里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。外婆在厨房里坐着,炉子上温着东西。看到蒂姆推门进来,然后又看到身后跟着一个陌生的年轻姑娘,她愣了一下,随即微笑着站起身,走到灶台边,揭开锅盖,盛了两碗汤,放在桌上。
是cawl。蒂姆闻出来了。羊肉炖了很久,已经酥烂了,汤汁浓稠,土豆和胡萝卜在汤里化掉了一部分。外婆最拿手的炖菜,用便宜的带骨肉慢慢熬上大半天,山里人家都会做,天冷的时候一碗下去整个人都暖了。外婆往梅的碗里添了很多羊肉。
蒂姆把勺子递给梅。她接过去,低头喝了一口,过了一会儿抬头看了外婆一眼,说:“好吃。“外婆微笑着点头,专注地看着梅低头喝汤的样子。等梅离开后,外婆一边织着围巾,一边听他眉飞色舞地讲着两人相识的过程,他说得尽兴,外婆的眉头却慢慢重起来。
后来的日子里,梅又来了几次。外婆不再只是端出汤来。她会给梅织一双羊毛手套,把手工做的厚毯子披在梅的膝头,满眼都是关怀和怜爱。有一回梅起身去院子里看那几株月季,蒂姆坐在厨房里,外婆站在他旁边,看着院子里那个背影。外婆轻轻地问,“你们是认真的吗?她带你去见了她家里人了吗?”他感觉到外婆的手又落在他肩上。外婆说:“如果你们是认真的,结婚以后,应该去伦敦,那里应该对华裔更友好一些。。。”
他们在一起两年多。周末她时常会跟他回兰贝里斯,她也开始习惯外婆的厨房、那条通往山脚的石子路、那座她最初穿着不合脚的鞋走上去的山。
有一天晚上,他们坐在利兹工作室的地板上,窗外是城市灰蒙蒙的灯光。她说起以后的事——不是具体的计划,只是一种轮廓。她说她想过他们一起的生活,也许在威尔士,也许在别的什么地方。她说这些的时候语气很寻常,像是在说一件她已经想过很久的事。蒂姆坐在对面,手边放着一杯没怎么喝的茶。他听着她说,没有打断。
她说完之后看着他,等了一会儿。他抬起头看着她。他说:“我不能成为一个丈夫和父亲。我不想。“他不是想好了才说的。那句话出来的时候,他自己也意外。她看着他的眼睛,问他是真的不想,还是怕什么。他沉默了一会儿。他可以说怕,他可以说他怕自己身上有父亲的影子,怕他的华人血统会让自己的家人孩子再遭受歧视与霸凌。他没有。他说:“我不想。”
她看了他很久,没有再追问。她站起来,把外套穿上,说:“我回去了。“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他一眼,说了一句:“如果你改变主意了——“她没有说完,门关上了。
后来几周他们还是见面,还是去爬山。她还是坐在山坡上看书,他还是画山。她不再提"以后"的事。她说话的时候会多等一会儿,像在给他留出什么空间。他感觉到了,但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。他怕说出来会更糟,也怕不说出来会更糟。他什么都没有做。裂缝在他们之间慢慢扩大,起初很细,后来变成了一道跨不过去的距离。
有一天下雨,他们坐在车里等雨停。她忽然说:“我不等你了。“他看着挡风玻璃上的雨,没有转头。她说:“你什么都不会做。我不怪你,但我不能再等了。“她说完就下了车。他看着她走进雨里,把外套顶在头上,很快消失在拐角。他没有叫住她。他坐在车里,雨还在下。他知道她说的是对的。他什么都没有做。他不会。
那天晚上他没有睡,坐在窗边,看着远方。月光下的利兹城安静又美好,无数家庭在安眠。可是这幸福于他却是无形无状。他在想,如果父亲当年也曾坐在利物浦码头某个窗边,看着窗外,他看到了什么?他有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走?他走的时候有没有犹豫?这些问题像石头一样堆在他胸口,他一个也推不开。后来天亮了,他站起来,穿上外套,出门,走了很远。
后来他听说她搬去了曼彻斯特,结了婚,有了孩子。他希望那都是真的。
七
梅走后,蒂姆回到兰贝里斯。外婆没有问他为什么,也没问怎么梅没一起回来。她只是把房间收拾干净了,被褥是晒过的,带着山风的气息。
他重新开始爬山。每天,不管天气好坏,都走那条通往山脚的石子路。他画画,画了很多。斯诺登山的北坡、西脊、佩里斯湖对岸的轮廓。手自己知道怎么走。他画得最多的还是斯诺登山的那道山脊线,从兰贝里斯往上看,它像一道被风削直的脊骨。他太熟悉那道线了。
他喝了酒,一瓶威士忌放在台面上,倒一杯,喝下去,再倒一杯。喝到山脊线可以稍微模糊一点就停了。他不需要完全醉。他只需要那层"我没事"的壳自己松开一点点。
他画了很多山。每一幅都是同一个方向,同一条山脊线。但他从来没有画出过那条线在月光下的样子——因为他后来再也没有在夜里去过山上。他怕看到它。他怕那道线在黑暗里看起来像一个人的轮廓,像他无法画出来的那种轮廓。
他偶尔会想起她在雨里下车的那一刻。他想过如果当时他叫住她,会不会不一样。他没有答案。他只知道他坐在那辆车里,看着雨,什么都没做。后来雨停了,他开回了兰贝里斯。一路上没有说话。车里只有她留在座位上的那本书,他没有捡起来。过了很久才把那本书放进书架上,放在随手能碰到的地方,但再也没有翻开过。
外婆在他二十二岁时去世了。母亲跟继父带着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们回来奔丧。他想跟母亲拥抱,母亲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,看了继父一眼。葬礼之后,母亲跟继父跟他面对面坐下来,隔着饭桌,提出给他一笔钱来补偿这么多年他没有跟母亲共同生活的遗憾。他摇头拒绝了。房子被母亲挂出去代售,却好久卖不出去。外婆不在了,但山还在。他后来每次从兰贝里斯出发上山,都会经过那所低矮的石头房子。他没有停下来,但路过的时候脚步会放慢一些。
八
蒂姆四十七岁那年,收到一封信。邮戳是印尼的,收件人是"Tim Stewart”,寄件人姓Lee。他坐在厨房里,看着信封上的那个姓。他小时候见过一次,在一张旧纸上,后来也没有再见过。但见到的时候还是认出来了。
他拆开信,好几张的信纸,叠得整齐。信上说:1946年他在利物浦的船上工作时,突然和很多其他的华人海员一起被抓到一艘大型货轮上,什么行李都没带,也不许他们下船去找家人,甚至没有机会给利物浦的家人朋友带个口信。他们恳求看押的警察,也跟货轮上的船员偷偷塞钱打听动向,可是货轮还是连夜离开了利物浦港口。等他们再靠岸的时候已经是四周后,万里以外的印尼雅加达丹戎不碌港了。那时候蒂姆只有六个月大,还没学会说话。他想尽一切办法想找到他们母子,可是他申请不到身份,更没有钱,回来不了英国了,甚至他连他们母子的通信地址都找不到。他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们。他每天都在想念着他们。他不是自己走的,是有人把他带走了。他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。现在他老了,他很想再见到自己的亲人。这封信他是托天主教的牧师代写的。风烛残年,漂泊无依,他在雅加达皈依了天主,如今在当地教会的照护下生活。
蒂姆把这封信拿给詹姆斯看,两个人就着一瓶威士忌,反复揣摩和推算着这封信。詹姆斯觉得信的言辞恳切,不像是骗子写的。他的朋友托德恰好在《利物浦回声报》当主编,只是托德也并未听闻这段华人船工的历史,恐怕还需多方查验。蒂姆还是不太敢相信信中所述之事。他一直以为父亲是狠心抛弃了他们母子,难道竟然是他错怪了他?
九
詹姆斯出事那天是个雪天。他在电话里说想一个人上山,蒂姆叮嘱了一句路滑。他说嗯。
他摔的地方在村子南面一座矮山脊上,不是斯诺登,是他们走过很多次的一条路线,但雪盖住了路面,他看不见脚下的冰。他在那里躺了将近四个小时。送到医院的时候还醒着,跟妻子说了一句对不起。骨头接上了,医生说恢复得不错。一周之后并发了肺炎,进了ICU,没有出来。
蒂姆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画斯诺登北坡。铅笔断了。他换了一支,电话响了。他听完之后没有哭。他站起来,走到窗边,看着斯诺登山。山在远处,灰蓝色的影子嵌在云层里。
葬礼那天他站在后排。照片旁边放着他早年画的一幅斯诺登速写,他不记得詹姆斯还留着它。仪式结束后,詹姆斯的妻子走过来,说:“他走的前一天,忽然说想把这幅画还给你。“蒂姆沉默了一会儿,说:“请您留作纪念吧。“他一个人站在台阶上,看着远处的山。灰白的天空下面,山脊的轮廓清晰而笔直。
他后来又无数次爬过那座山,那条他们一起走了半辈子的路线。走到一半的时候,他看到路边的雪地上有时会有一些新鲜的脚印,和他自己的方向相同。他会下意识地抬头往前看。前面没有人。脚印只是别人的。那个不需要回头就知道旁边有人坐着的人,已经不在了。
十
葬礼后的一天,蒂姆在报纸上读到一篇报道——关于二战后华裔海员从利物浦被秘密地强制驱离的历史。他读完了整篇报道,然后回家,打开抽屉,找出那封信。他照着旧地址写了一封回信,说如果父亲还在雅加达的话,他想立马动身来见他。
他等了两个月。回信来了——一位印尼牧师的来信,告诉他说他的父亲李老先生已经在他的回信抵达前的一周前去世了。老先生走的时候没有亲人在侧,但是教友守在他病榻前念了玫瑰经。临终前他用他们听不懂的,想必是华语说着什么,还用英语念叨着蒂姆的名字。
蒂姆坐在桌边,拿着那封回信,很久没有动。窗外斯诺登山正在落雪,灰白一片,顺着风的方向盖过山脊。他站起来,穿上外套,出了门。他走上那条走了无数次的山路,走到平常画画的位置。雪盖住了石头,他站着,没有坐下来。
风从左边吹过来,又绕到右边。佩里斯湖的方向,村口的老树,一切跟往常一样。他想说什么。但不知道跟谁说。父亲已经不在了。那封信在亚欧之间某个时空转运的过程中,他就默默地死去了。他心里抽痛了一下,很久缓不过来。他站到天色发暗,然后转身下山。雪还在下,脚印很快被盖住了。
十一
蒂姆七十岁之后,每天早上刮胡子都会在镜子前面多停一会儿。他看着自己的脸。皮肤松了,下颌线不如以前清晰。鼻子似乎变得更宽也更塌了。眼角的纹路越来越深。鬓角的白发慢慢往上爬。他试图在那张脸里找另一张他从未见过的人。
他不知道父亲老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。没有照片,没有描述。他唯一能参照的,就是镜子里的自己。他想,颧骨的弧度是不是他的,下巴的形状是不是他给的,如果他能看到我,会不会在这一道纹路里认出他自己。他没有答案,永远也不会有。他放下剃须刀,洗了脸,穿上外套,拿起速写本,推开门。
山在那里。他又走了上去。